问题 | 民事诉讼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 |
释义 | 民事诉讼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解决办法如下: 1、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2、申请公证证明。 证人出庭作证要满足以下要求: 1、公诉人、当事人或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2、该证人证言对案子判罪定刑有重大影响; 3、人民法院认为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 综上所述,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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