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开始产生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 1、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利害关系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是决定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成为继承人的依据; 2、确定遗产范围。现代社会经济交流越来越频繁,人们的财产也在不断变化。对于被继承人来说,其生前对其财产的处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死亡后不能再对其财产进行处分,因此其财产的数量和类型是固定的,并成为继承人继承的对象; 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让。继承之初,遗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为一人的,继承人为单独继承,即取得遗产的单独所有权。继承人为二人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为各继承人的共同财产。各继承人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也可以不分割共同占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