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需要包括六个内容: 1、标题。写清楚财产保全申请异议书; 2、写清楚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被申请人基本信息同申请人一致; 4、请求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5、事实与理由。事实经过及请求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 6、申请人签名,并写清楚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