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支付与劳动合同问题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通过当地劳动监察投诉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的结果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申请过程可能较为繁琐,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如果给个人工作,则不算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1. 劳动者可以通过当地劳动监察投诉部门进行投诉。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但缺点是不同地区的执法力度可能存在差异,劳动监察投诉的结果可能无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2.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因拖欠工资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方式的优点是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但缺点是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可能较为繁琐,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 3. 如果给个人工作,则不算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劳动监察投诉部门投诉、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不同途径的优点和缺点也需要考虑。在选择途径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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