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答:需要。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1、夫妻双方申请。2、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和社区出具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证明。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提供相应的独生子女证明4、《再生育申请表》(一式三份;5、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需提供收养证原件和地(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的原不育(孕)证明和现怀孕证明。6、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7、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审核并上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