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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未告知安全风险,员工工伤后是否可以起诉企业的主管单位?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应当告知员工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防范。如果企业未能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员工有权利向企业的主管单位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告知其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和其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危险源;应当告知从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源,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机关、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或者组织规定,给受雇人、受委托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组织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企业未告知安全风险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员工在工作中由此导致的工伤,应当由企业的主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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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