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适用范围、排放控制要求以及监测方法和要求均作了要求,然而由于对标准理解不同以及标准本身的欠缺,在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监测、企业自测、日常环境管理等标准实际使用过程中,对污染源应执行哪个标准,在哪里设置监控点位,如何选择间接排放限值等问题见仁见智,于是在标准的执行和使用上产生了分歧。同时基准排水量和基准排气量鲜有使用,新的电镀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不断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