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申报太原户口一定要身份证吗? |
释义 | 收养申报太原户口一定要收养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否则不予办理。 一、户口本上养子对以后有啥影响没有 领养孩子一般不会在户口本上显示,若户口本上注明的是养子,可以申请更改。领养的关系一般体现在领养证《收养登记证》上。《领养证》全称是《收养登记证》,是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收养人要对被收养人履行相应的抚养等义务,同时被收养人也要履行对收养人的相关的法律义务。 二、双方自愿收养小孩怎么办手续 收养儿童应当办理下列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以及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人民委员会出具的其婚姻状况、子女的情况以及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应当采用的疾病检查证明。 三、私自抱养上户口派出所要接种本干嘛 办理小孩收养政策上户口怎么上户申请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到户主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 1、《入户申请表》 2、收养人申请(原件) 3、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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