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等。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采取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形和标准进行了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什么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对劳动者作出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是根据工作的年限,以及薪资来进行计算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可根据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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