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带驾驶证被处罚,去处理的时候需要带行驶证吗 |
释义 | 未带驾驶证被处罚的,去处理违章行为时需要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将会被处罚款20至200元,记1分,扣车。处理罚款时需提交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身份证等证件。 处理违章都必须是车主亲自去处理吗 不一定的,但是都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扣分的话还需要提供驾驶证。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哪个人去都是可以的。 (2)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那么,同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 (3)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别人愿意接受扣分处罚的,是可以操作的。 (4)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5)一般情况下,通知单上有详细的处理地点和工作时间,在接受处罚时候需要看清楚。 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行驶证有什么处罚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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