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到相关网站查找范本,具体的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案件只有立案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才会进行下一步的调查。立案是有条件的,个人需要拿着资料和诉状提交给人民法院,人民会根据提交的诉状和资料判定可否立案,符合条件的缴纳诉讼费就立案成功,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拒绝受理也会告知哪里不符合立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