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
释义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简易程序的审限一般是二十日,您了解了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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