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被他人侵权后,需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取得胜诉,才能重新注册。被侵权的商标如果未经过官方认定被取消,仍然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恢复权利并重新注册。 法律依据: 1.《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商标权人因其他人侵犯其独占权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撤销或者变更已注册的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在评审决定作出前,该商标仍作为注册商标保护。 2.《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注册请求被驳回、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可以自回复被驳回的通知书、撤销决定书、宣告无效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商标的恢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擅自使用注册商标被发现未申请撤销、变更的,其使用行为与商标权人平行、独立地享有商标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