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处理纠纷的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房屋出售方必须具备该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均不能签订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卖双方所附条件未实现之前其房屋买卖不能成立。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诱骗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双方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4、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买卖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签订合同; 5、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总之,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看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房屋买卖时,产生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不仅涉及到合同的合理确定,要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琢磨,更重要的是要站在把握全局的高度上,了解交易双方买卖的动机和实力,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避免在法律已经明确的问题上犯常规性的错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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