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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人请临时工算工伤吗?
释义
    私人聘请的临时工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而私人请临时工一般属于雇佣关系,发生伤害时不是工伤,具体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确认。
    一、员工上班时间被砍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上班时间里,在门外被人砍伤,是否算工伤是需要看实际情况的。
    首先,如果在上班时间里,在任何场所被人确伤的原因是因为工作有关的纠纷,是需要算工伤的。
    其次,在上班时间里,如果因为私人感情及非工作原因被人砍伤、且非在工作场所,是不算工伤的。
    劳动法对工伤的定义: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二、工伤认定谁举证
    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说明工伤认定程序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程序,一般的行政程序在作出行政决定前一定要有证据充分,并且行政机关要主动取证。而工伤认定程序则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取证,由用人单位举出不是工伤的证据,如用人单位举不出不是工伤的证据,或者拒不举证的则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工伤认定。
    三、其他法律规定
    二是正确理解”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法律授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争议具有确认权。不过,并非凡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由其处理,正如前述,工伤认定程序中发生的劳动关系争议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作出确认;其他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确认,如请求给付工资时所发生的劳动关系争议。
    三是及时保护受伤害职工权益之所需。对劳动关系存有争议的准工伤案件,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资双方的关系进行确认,再到人民法院起诉、上诉、申请再审,正常时间约1年;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利用职权调查核实,确认劳动关系,进而做出因工负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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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