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有记录吗 |
释义 | 无效婚姻的记录:只要是登记过的婚姻,即使是无效婚姻,也会有记录。当事人申请法院判决无效婚姻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即当法院宣告你们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时,法院要将判决书寄送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当事人的婚姻情况。 一、怎样去申请撤销婚姻 申请撤销婚姻的方法有: 1、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实应当撤销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判决书送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胁迫结婚属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应当撤销婚姻,宣告结婚证无效。 二、离婚后再婚公安局能查出来吗 离婚后再婚公安局查不出来。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婚姻记录只能本人或受委托的近亲属到民政局查阅,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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