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宣告婚姻无效程序如下:1、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4、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