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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人户口迁出后原籍区会不会改变?
释义
    法律分析:迁了户口籍贯不会改变。户口迁移了,户籍应随之变更,但是籍贯不变,应为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登记时填至县级行政区划。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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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