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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有外债该付抚养费吗
释义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必须给的,这是义务,如果条件不好可以和对方协议解决。
    没有抚养权的那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数额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外债是债务,与共同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矛盾。
    一、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然后另一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夫妻双方还必须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约定;
    2、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并且对共同抚养的方式达成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具体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当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二、抚养费不想给了怎么办
    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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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