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越权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么 |
释义 | 越权代理一般不属于滥用代理权,越权代理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而滥用代理权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不妥善履行代理职责职责,滥用代理权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 一、合同代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合同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一般如下: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履行代理职责。代理人应当对不当履行职责,恶意代理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对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私刻公章构成表见代理吗 私刻公章不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三、表见代理的类型有什么 表见代理有三种类型: 1、授权表示表见代理。即以自己的行为授予别人代理权,或者别人表示为其代理人而不反对,因此必须对其负责; 2、权限超越型表见代理。也就是说,代理权被限制,但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的假象足以让人相信没有被限制; 3、权限延续表见代理。也就是说,代理关系终止后,由于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的错觉足以让人相信其代理权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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