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出钱建房,婚后共同住,解除关系时男方能继续使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单方出钱建的房子,婚后共同居住的,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原则上属于男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后男方能继续使用。若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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