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撤离婚诉讼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去法院撤离婚诉讼程序是:在法庭还未宣判前,原告可以口头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至于法院准不准许,关键看原告提出撤诉是否满足撤诉的条件,但要注意,如果撤诉以后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一、什么情况下是不能离婚的 不能离婚的情况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夫妻感情未破裂。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时候不准提起离婚诉讼 下列情况不能要求离婚: 1.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 2.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撤诉后几个月才能再起诉 撤诉后随时可以再起诉,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如果是离婚案件,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也是随时可以再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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