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结案率指标所造成的饱受司法界诟病的现象之一便是年底突击结案,其一方面造成案件审理进度失衡,影响案件审理流程管理,阻碍均衡结案的实现,如每剑年末或季度末,结案率就会大幅提高,但统计时点过后,结案率又会人幅下滑“。另一方面严重影响案件质量,因众说纷纭的结案率问题实质是一个效率与公平的价值衡量与取舍问题,过于追求效率必然丧失公平正义。对高结案率趋之若鹜,使得处于结案率统计周期后期的案件审限缩短,难以保证案件质量。并且,结案率的功能是衡量审判效率,而此处因年底突击结案所形成的结案率根本无法反映平时法官的工作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