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首是怎么认定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自首的认定标准为: 1、犯罪后自动投案; 2、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 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但如果投案后不如实供述,也不构成自首。 一、自首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自首的成立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主动投案。 2.投案后,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能以自首论。 二、一般自首构成条件 自首的成立条件一般包括: 1、犯罪分子必须接受审查和裁判; 2、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 3、犯罪分子投案后应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三、准自首的认定情形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对自动投案的时间限定。 (2)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这是认定自动投案是否成立的关键条件。 (3)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4)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迸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此为自动投案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自首成立的其他条件的前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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