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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哪些
释义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
    1、警告。警告是指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
    2、罚款。罚款是指限定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等。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以下4个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违反了它便是违法行为;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还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如: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一、罚款的行政处罚权由谁享有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诸如交通违章、未婚生育等行为,都是因为触犯了行政性的法律规定,才需要缴纳罚款的。罚款的缴纳是有强制性的,并不会由于违法者声称自己没有钱就会免除罚款的支付。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
    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
    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
    (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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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