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涉密网络投入使用实行什么管理 |
释义 | 国家对涉密网络投入使用实行物理隔离管理。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3、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4、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5、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综上所述,国家对涉密网络投入使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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