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
释义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者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一般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无特殊情况众人平分死者的遗产。 一、全家去世遗产归谁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1、继承开始后,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没有上述及继承人的,涉及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丁克的遗产应该从谁继承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父母离婚后如何继承财产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没有很大的影响,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父母留有遗嘱的,则子女按照父母的遗嘱继承遗产即可;如果没有遗嘱的,则子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父母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当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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