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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实质审查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商标实质审查的法律规定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一、植物名称能否作为商标名称注册
    植物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名称注册。植物名称是通用名称,如果注册了商标,只允许商标持有人使用,这样就不合理了。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商标的结构分类有什么
    商标结构分类:
    1、文字商标;
    2、图形商标商标;
    3、字母商标;
    4、数字商标;
    5、三维标志商标;
    6、颜色组合商标。
    任何标志都可以区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和他人的商品;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三、可以用别人的名字注册商标吗
    如经过他人的同意,可以用他人的名字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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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