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许多形式的遗嘱都需要见证人。比如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一、口头订立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口头遗嘱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紧急情况下立的。如果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立遗嘱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不能是下列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合法,如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二、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吗 法定继承人不可以是遗嘱见证人。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