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诈骗跑路业务员有罪吗 |
释义 | 业务员从某种程度来来说也是一种受害者,业务员他并不需要为这种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当然如果业务员参与到公司老板当中的内部的诈骗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一、租房,死人房东要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不需要赔偿出租人,出租人也不需要赔偿承租人。如果从刑法角度分析,房东对于这种情况的发生不具有因果关系,如果鉴定结果排除了死者被他杀的可能。那么死者的死与房东没有因果关系,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住在房东的房子里死了就需要房东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理这种情况下房东向承租方索赔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死者确定为意外死亡,没有人需要对此承担责任。房东出租房屋,是一种经营行为,任何经营行为都是有风险的。房东不可能杜绝所有出租屋内的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这是出租房屋无法避免的风险。房东出租房屋,在享受出租经营营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出租经营带来的风险。出租房死人,此风险带来的损失应由房东自己承担,不可以索赔。 二、诽谤赔偿金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诽谤赔偿金的确定标准如下: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权人侵权时的心理状态; 2、侵权人的利润。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受害人的精神安慰和精神损失的补偿,也是对侵权人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精神损害赔偿不仅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精神安慰和心理补偿,也是对侵权人的教育和惩罚。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在司法实践中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掌握一定程度; 4、受害者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后果。侵权对受害人的后果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重要因素。当然,只要达到一定程度,这样的后果的精神损害或自杀,只要达到一定程度; 5、侵权的方式、场合和范围。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场合以不同的行为造成不同的后果; 6、诉讼时当地经济状况。 三、非法集资的业务员是犯罪分子吗? 非法集资活动中的业务员若对该犯罪活动知情且提供了帮助的,则算是犯罪分子,应当按照共同犯罪中的共犯进行处理。《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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