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真假辨认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函真假辨认的方式有:最后的签名要有律师事务的盖章,可以通过查询律师函中发送方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律师函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一、逾期收到律师函是否可以不理 逾期收到律师函不能置之不理,不能采取放任态度。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 律师函只代表声明作用,并不代表法院认可,如果委托人,以及律师利用权力伪造,造假律师函给受害者,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受害者收到恐吓、威胁、损失等,应当报警处理,追究委托人,律师的责任。 一般来说,律师函的作用有: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 二、律师声明和律师函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声明和律师函的区别具体如下: 1、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送的文书;律师声明是律师事务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布的文书; 2、律师函的内容是让送达对象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律师声明的内容则是对某事进行公开表态或说明真相; 3、律师函通常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律师声明则主要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律师函是律师维护当事人的一种方式,是代表当事人和对方进行沟通事情的一种方式,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律师函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待斟酌,实际上滥用律师函,冒充律师发函,冒充律师事务所发函,律师函内容失真,反而比较常见。所以,需要律师事务所盖章。 三、收到律师函是不是等于起诉了 收到律师函了不是等于被起诉了。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一般律师函的意思是:当事人再不履行义务就要被起诉了,因此收到律师函是尚未被起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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