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结婚证的人怎么离婚 |
释义 | 没登记就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事实婚姻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法律根本没承认婚姻关系的存在,随时可以离开。《民法典》规定,未按民法典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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