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六级工伤 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16个月本人 工资 ;(3)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 工伤 条例确定, 解除劳动关系 时领取;(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5) 停工留薪期 工资,根据 劳动能力鉴定 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 工伤保险 ,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 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 工伤认定 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 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 、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 四级工伤 职工按月领取的 伤残津贴 、五至 十级伤残 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领取的 养老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 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