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 |
释义 |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要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要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办理注销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依照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的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 5、经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包括: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6、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7、股东签署的书面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8、经股东签署确认的清算报告; 9、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一般包括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开户银行出具的销户证明等。 二、公司解散后公章还可以使用吗 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因此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原因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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