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地产买卖合同什么时候失效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失效期的问题,而是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时候应当履行的问题。 对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实中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实中无效的情形有: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 二、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房屋买卖等情形。 房地产预约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房产预约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等。 2、合同双方就标的物、事项所达成的有关事宜的一致确定内容。 3、合同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如位置、大小、编号等。 4、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方式、期限。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6、协议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解决争议的办法。 7、协议合同份数的确定。 8、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房地产中不得买卖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过户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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