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没有牌照的汽车的处罚方法如下: 1、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3、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要在申诉和诉讼期间,原裁决暂缓执行; 4、裁决被撤销或者开始执行时,依照规定退还保证金。 机动车号牌的补办方法如下: 1、车主到车辆管理所领取《机动车辆遗失、损坏号牌补发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车主到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拓印车辆发动机,车架号码手续,填写《机动车号牌固封凭证》; 3、车主持《机动车辆遗失、损坏行驶证补发申请表》《机动车重新固封号牌凭证》,行驶证到指定地点核查档案; 4、办理补牌手续,并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5、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号牌申领手续。 综上所述,驾驶没有牌照的汽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拘留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