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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刑诉法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释义
    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
    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
    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法庭调查时,经审判长同意,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3、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4、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
    5、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刑诉法中辨认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关于辨认的内容有:
    1.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2.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3.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4.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5.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等。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刑诉法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立案的规定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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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0: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