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的建置由谁批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省的建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的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