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事故怎样处理保险 |
释义 | 醉酒驾车撞车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联系保险公司并保护现场。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事故责任认定书将在15天后出具。申请理赔时,需携带身份证、保险合同和责任认定书等材料。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损伤情况定损并提供修理方案。双方协商后签订理赔协议,修理完成后提交发票等材料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在10天内支付理赔金,如材料不齐全,将按最低额度赔付。 法律分析 醉酒驾车撞车后,当事人要及时向当地交管部门报警阐述相关情况,等待交管部门处理,并且联系车辆保险的保险人以及保险公司,保护好相关现场,检查是否有人员伤亡,若存在伤亡情况立刻送去医院救治。 一、报警 事故发生后,立刻向当地交管部门报警,会有相关人员来现场勘察处理事故,并且在事后会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双方责任大小。包括需要检测的部分都会在十五天之后开出认定书。 二、保险公司 如果所驾驶的车辆并非自己,事故发生后通知车主以及车辆保险人,并且通知车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派相关人员来现场勘察,确定车辆损失大小。在交管人员以及保险公司人员来之前,保护好现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己现行收集现场证据。若现场有人员伤亡,要先送伤者去医院。 三、理赔 申请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需要车辆保险人携带好个人身份证,车辆保险合同以及交管部门开出的责任认定书等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所携带材料以及车辆的损伤情况定损,确定理赔方案,给出车辆修理部分,需要的部件和时间。 四、手续程序 在保险公司提出车辆修理方案后,如果同意方案就与保险公司签订理赔协议,如果不同意,拒绝签字,双方进一步协商。在理赔协议签订后,保险人可以将车辆送去修理厂修理,在保险公司没有对车辆定损之前不可以将车辆送去修理。 在修理结束,保险人将修理发票交给保险公司,包括车辆保险合同,保险人的驾驶证,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保险公司会在十日之内支付理赔金,如果保险公司认定理赔材料不齐全,可以拒绝支付全额理赔金,在两个月内按照最低额度进行赔付。 结语 醉酒驾车撞车后,应立即报警、联系保险人及保险公司,并保护现场、检查人员伤亡情况。事故责任认定书将在十五天内开出。通知车主及保险人,保险公司将勘察车辆损失。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送医。理赔时,携带身份证、保险合同及责任认定书至保险公司,定损后给出修理方案。签订理赔协议后方可修理车辆。修理结束后,提供发票及相关材料给保险公司,十日内支付理赔金。如材料不齐全,最低额度赔付,两个月内完成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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