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立案标准 |
释义 | 一、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并没有侵犯个人隐私这个罪名,个人隐私不是直接客体,法律保护的是与隐私有关的人格尊严和个人自由、以及个人信息权利。 侵犯个人隐私是否构成犯罪,涉嫌什么罪名,需要从行为的客观方面结合行为的主观意图等进行判断。 如将个人隐私随意公布、传播的,公然侮辱他人的,涉嫌构成侮辱罪。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他人隐私的表现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侵犯他人隐私会判刑么 不会。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一般会追究行政责任。 三、如何认定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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