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养老保险法院不能冻结。 社会保险专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冻结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使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不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有权扣划。但是,在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金融机构交存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及其营业场所、使用中的运钞车;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法人正在使用的为完成公益事业所必须的房屋、器械、设备及其他物品;国家机关的财政性资金及履行职务不可缺少的财物,法院不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