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潍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更新
释义
    潍坊市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了房屋和青苗补偿金额,对被征地的市民有利。新标准适用于已进行征地补偿、已征地但尚未补偿以及尚未补偿完毕的项目。新标准自2015年2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2月6日。
    法律分析
    近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决定对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中,其中楼房的六级补偿标准中均有提高,一级钢筋砼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650-8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200-14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73%。二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450-7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100-13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00%。三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400-65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1000-12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10%。四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300-5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650-11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19%。五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260-4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600-90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27%。六级砖混结构由2007年补偿标准(220-300元/m2)提高到现行标准(500-650元/m2),比先前提高了121%。
    对比发现,在新下发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中,平房的四种级别、钢结构房的三种级别、简易房、简易棚、畜禽舍、硬化地面以及蔬菜大棚、乔木、果蔬等都有了比先前高出不少的新补偿标准,其中乔木(胸径小于5公分,松柏树小于3公分,可移栽的)由2007年补偿标准(2-4元/株)提高到现行标准(5-10元/株),比先前提高了150%。补偿标准的提高,对于被征地的市民来讲,无疑是十分利好的消息。
    此外,关于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中还明确提到了,本标准公布之前已进行征地补偿的,按原标准执行;已征地但尚未补偿的,按本标准执行;同一项目尚未补偿完毕的,统一按本标准执行。新颁布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2015年2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6日。
    结语
    通过最新发布的潍坊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通知,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不同类型建筑物的补偿标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这对于被征地的市民来说,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补偿标准的提高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被征地市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通知也明确了对于已进行征地补偿的和尚未补偿的情况的处理方式,确保了补偿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新的补偿标准将于2015年2月7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2月6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6: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