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当月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公休工资不合理吗? |
释义 | 劳动者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应正常参加社保,次月开始暂停缴费。停保时间依据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应按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有出勤满15天,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应当正常参加社保,而从次月开始暂停其社保缴费。社保依据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记录确定停保时间,当月生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那么当月也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员工参保 拓展延伸 离职当月公休工资是否应享受福利待遇? 在离职当月,是否应该享受公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一方面,离职员工在工作期间积累了公休假期,按理应该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另一方面,离职意味着员工不再为公司工作,公司可能认为不再有义务支付福利待遇。然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依然享有公休工资的权利。因此,离职当月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可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离职员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离职当月是否享受公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离职员工在离职当月依然享有公休工资的权利。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离职员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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