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调查组由什么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
释义 |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查取证,且不得少于2人。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基本条件: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组职责具体如下: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整报告。 综上所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进行调查,并提交最终的事故调整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