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无法执行的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中止诉讼标的物的执行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没有标的可供执行的,法院、申请人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没有财产的,可中止本次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第二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应当填写财产调查表。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况紧急的,应当在三日内调查核实。财产线索确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查明财产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 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金钱债权执行中,报告财产令应当与执行通知同时发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再次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重新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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