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公司股权继承转让的要求: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如过公司章程有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份由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均不同意购买的情况下,才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