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律有没有赋予恶意违约解除权?
释义
律师解析:
法律未赋予恶意违约解除权。一方违约且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法定解除的事由,或者存在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解除的事由,一般不得擅自解除。而法定解除的事由中,主要是赋予非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随便看
继承房子公证费多少钱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费用
公证处遗产继承收费标准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
遗嘱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
公证遗产继承需要多少钱
公证处把原件收走了
公证处原件要收吗
公证处交的资料可以拿出来吗?
公证处公证一定要原件吗 -法律知识
公证处交的资料可以拿出来吗 -法律知识
公证原件需要留下吗
公证的内容在原件上吗
公证处怎么核实材料的真伪?
公证处有没有当初公证事项存根?
公证处多久拿到公证书
公证处可以公证假货吗
以前公证书可以取钱嘛?
公证处怎么还有私人的?
房产继承遗产公证要收费的吗
继承父母房产的公证费
图片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图片侵权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图片侵权的赔偿标准
照片侵权赔偿多少金额
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移转物
要式原则
要式证券
要式转移
要素
要物契约
要物行为
要挟
要挟性的要求
要义
要因法律行为
要因合同
要因行为
要约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消灭
要约的终止
要约和承认
要约人
要约受领人
要约条件
要约行为
要约邀请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10 23:0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