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责任人的随身物品是否应该被保留? |
释义 | 刑事责任人的随身物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退还其家属,违禁品会被没收。监狱收监程序包括审查法律文书、身体检查、人身和物品检查、填写入监登记表和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分析 一、刑事责任人的随身物品怎么处理 监狱对犯罪分子进行收监时,会对随身物品进行检查,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八条罪犯收监,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检查。 二、监狱收监的程序 监狱收押罪犯必须遵守一定的工作规程。按照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是: ①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即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否已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是否齐备,记载是否有误。 ②对送押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即检查罪犯是否患有严重疾病,女犯是否正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儿等。 ③人身和物品检查。如发现违禁品或赃物,应当予以没收,送请人民法院处理;如果发现可供侦查、审判的材料,应及时送交主管的侦查、审判机关。 ④对收监的罪犯填写《罪犯入监登记表》。 ⑤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罪犯入监后,监狱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须在收监后5日内发出通知书。对无家属的罪犯,监狱可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在收监犯罪分子时会对其随身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生活必需品将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还给其家属,而违禁品则会被没收。对于女犯,将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检查。监狱收押罪犯的程序包括审查送押罪犯的法律文书、进行身体检查、人身和物品检查、填写入监登记表以及向罪犯家属发出通知书。对于无家属的罪犯,监狱会通知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或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九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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