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设企业法人办理合并登记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1、合并各方注销,设立一个新的企业法人; 2、至少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三次,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满90天; 3、合并各方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订立合并协议。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什么?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 1、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合并各方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企业对清偿债务提供相应担保; 4、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企业法人合并和迁移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是指一个企业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或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企业,应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而新开办的企业,应申请开业登记。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合并后法人享有和承担。 企业法人的迁移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的变更。企业在同一登记注册管辖区域内迁移,作为一般性的住所变更,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企业法人住所迁至另一个登记管辖区的,向原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 商标代理机构如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需要申请人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开展业务的文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领取后应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 根据《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登记有什么要求 1、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2、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办理合资企业对境外方企业法人国籍有什么限定吗 应当没有什么限制,具体建议咨询外管局。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