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债权人依旧可以通过要求履行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债务人清偿。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取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并不影响债权人请求对方履行债务的权利本身。,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